2008-04-27 10:11Zoom全屏人生第一次出庭

我是在三月底去朝阳区法院立的案,但实际上我的案子被安排在温渝河法院开庭,该法院坐落在朝阳区的某个乡的楼梓庄村,进村后马路两边又脏又乱,但法院很漂亮,门口有个大院子,大楼的中间悬挂着一个大的国徽,给人庄严和神圣的感觉,一般人看到大大的国徽都会敬畏三分。开庭的当天(四月十四日),我提前二十分钟 到,由于不知道庭审需要多少时间,于是我就想先去一趟洗手间,洗手间在院子里的一个拐角处,没有小便池,又小又脏又臭,我最终还是没有进去,我想这个卫生间应该是为当事人准备的,看着漂亮的办公楼,再看看卫生间,反差太大,让我觉得在这里好象当事人是底人一等的,尽管楼房是用纳税人的钱盖的,尽管在楼里工作的人的工资也是用纳税人钱来发的。

进入大楼向法警说明来意后,被允许进入当事人休息室,环视一周后看到的都是农民模样打扮的当事人,只有两个穿的相对好看一点的中年女子,我想她们可能就是代表被告来的。门外有一男子在和法警争吵,我只听清楚其中的一句话,法警说这么多年你的干嘛去了,不来找我们,那名男子大声地说我在监狱里,你能放我出去吗?法警无语。过一会法警喊:"方嘉喜起诉和记黄埔在八号庭"后,那两位穿的相对好看的女子跟随我进出,看来我的直觉还是很准的。在法官确认身份后,要走了两名旁听人员的身份证,而他既没有让我出示身份证,也没有上交身份证。法庭比我想象的要小很多,大概只有十五平方米左右,一共只能容纳十人左右。在进行完法庭调查和辩论之后,都会进入一个法定的调解程序,遗憾的是就是这么一个诉讼标的只有两万余元的案子,和黄居然只给了律师一般代理,也就是说律师和被告的代表在法庭上是根本做不了主的,任何一件小事,她们都会出去打电话请示。我就顺便和法官聊了起来,法官也直摇头,他说他审过好几个和黄的案子了,说很多小事都要向香港总部请示才能办。最后法官要求双方在一周内先就原告的直接损失达成和解,否则,他就要安排鉴定机构于四月二十一日对损失进行评估,并说鉴定费用可能比直接损失还高,这当然是被告要承担的费用。可是到了当庭要确认鉴定机构时,被告的律师说她是一般代理,不知能否签字,而被告的代表则说她需要请示,最后法官有点不耐烦地说一般授权可是决定鉴定机构时,被告的代理律师才同意签字。其实在离开法庭后和被告的代理律师聊天时,我也感觉的到她在代理和黄案子时的无奈。

没想到人生中的第一次出庭就这样草草收场,没有达成任何结果。我和和黄的官司还将继续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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